条码申请 条码续展 条码变更 条码印刷企业名单 条码打印机生产企业  

条码申请需提交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2、 公章

受理时限
至提交申请后2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
条码申请常见问题?
问:什么是商品条码?
答: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的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

问:请问能否通过商品条码直接识别产品的原产地?
答:不能。商品条码只反映商品条码持有者是在哪个国际物品编码组织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并不表示产品的生产地。

问:企业申请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有使用期限吗?
答:有。企业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如果需要延用,应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

问:gtin-13代码结构中的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是由谁分配的?
答:厂商识别代码是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商品项目代码由系统成员自行编制,并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

问:有的企业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可以吗?
答:不可以。商品条码表示的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是有区别的。二者的概念和应用范畴是不同的。商品条码主要用于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及物流单元的标识,是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唯一的商品标识。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赋予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代码证书上的条码用于标识一个机构,而商品条码是用来标识商品的。所以,企业不能将表示组织机构代码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

问:我单位是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我们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可以转让他人使用吗?
答:不可以。《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但必须指出,系统成员对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只享有专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000元罚款;对受让方要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

问:在超市,当收银员用识读设备扫描商品包装上的条码时,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马上就显示出来,这些信息是不是都保存在条码中?
答:条码表示的只是一串数字,并没有其他信息。当结算前台识读设备扫描到条码后,立刻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查到该条码所标识的商品的相关信息,然后显示在pos终端上,这样就得到了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

问:企业自己设计的用于内部的条码与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的条码在使用过程中有什么区别?
答:企业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的是“厂商识别代码”,即申办企业的标识代码。获得厂商识别代码的企业,可在厂商识别代码基础上对产品编制全球通用、唯一的商品项目代码,然后用条码符号载体对其进行表示,这样的条码可在全球范围内应用。而企业自己设计的用于内部的条码一般仅限于内部管理系统应用,不能进入流通领域。

问: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销售者是否能够使用店内码予以替换和覆盖?
答:不能。“《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中规定,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可以制作与该商品条码相同编码的条码标签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以保证扫描应用,但不得以店内条码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

问: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答:1、系统成员对本企业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2、在厂商识别代码的基础上自行编制商品项目代码的权利;
3、国家保护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不受侵犯;
4、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5、这里说的“相应的商品条码”目前指的是:ean/upc、itf-14及ucc/ean-128三种类型的商品条码。

问:什么是厂商识别代码?
答: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是商品条码的基础。厂商识别代码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管理和分配。

问:企业具有什么资格可以申请厂商识别代码?
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条码续展需提交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续展)原件;
3、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续展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 交纳系统成员维护费。
相关表格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续展登记表》,该表应正反面打印。
受理时限
至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
条码续展常见问题?
问:厂商识别代码有使用期限吗?
答:有。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2年。

问: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即将到期,如需继续使用,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规定,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其系统成
员资格和厂商识别代码将被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注销。

问:逾期没有办理续展手续的企业,还可以继续使用商品条码吗?
答:不可以。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被注销的系统成员不可以继续使用该厂商
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


条码变更需提交材料

1、 有关部门开具的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变更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3、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续展)原件;
4、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企业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报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
相关表格
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信息变更登记表》,该表应正反面打印。
受理时限
至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
条码变更常见问题?
问:我公司名称发生变化,如何办理相关变更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答:《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和《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系统成员的名称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如实填写《系统成员信息变更登记表》(可在当地编码分支机构领取)并加盖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公章,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和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及变更前的《系统成员证书》或《系统成员证书》(续展)。上述文件经分支机构审核后报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批准,审核无误后核发变更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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